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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环保问题再发酵 储存危险品受行政处罚
时间: 2024-06-29 08:34:47 |   作者: kaiyun手机版网页版登录入口

  6月3日晚间,辉丰股份公告称,公司和子公司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菲特”)近日分别收到盐城市大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根据公告,经查明辉丰股份F30仓库(丙类)储存四氢呋喃,氯乙酰氯、三乙胺等甲、乙类危险化学品物料。同时科菲特4号仓库(丙类)储存甲苯,溴苯,四氢呋喃等甲、乙类危险化学品物料。

  上述行为违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和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相关规定。”的规定。辉丰股份及科菲特被分别处以罚款5.75万元。

  公司表示,本次处罚金额预计不会对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根据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停产整治,公司当前正在积极推进整改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辉丰股份是国家农业部定点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咪鲜胺原药生产企业,国内最大的辛酰溴苯腈原药、氟环唑原药生产企业。虽然本次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对辉丰股份处罚金额不高,但近期公司因系列环保问题已受明显影响。

  4月23日,辉丰股份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此后,辉丰股份及相关管理人员相继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季自华、子公司华通化学法定董事长奚圣虎陆续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相关部门逮捕。辉丰股份另一子公司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光华已于4月27日同样因涉嫌环境污染罪被执行指定监视居住。

  5月10日辉丰股份进一步公告,公司5月9日已收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的《实施停产整治的通知》,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项督察组对公司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公司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规转移和贮存危险废物、长期偷排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构成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依据《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通知要求公司除环保车间外,其他生产车间实施停产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生产车间复产必须验收合格,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此后,6月1日晚辉丰股份还曾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仲汉根,董事兼副总经理季自华、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晓东、董事李萍、张建国、姜正霞,独立董事茅永根、周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永良等18人下达了《调查通知书》。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查。

  虽然违规事件不断,但2017年受行业整体向好影响,辉丰股份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9.51亿元,同比增长26.8%;净利润4.08亿元,同比增长134%。

  公司表示,2017年农药行业逐步回暖,农药价格有所回升。同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以及安全环保要求的持续趋严,促进行业竞争格局优化,公司实现了业绩较大幅度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与跨国公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加强国内外产品登记,进一步拓宽了国内外市场,同时积极地推进自筹资金及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建设工作。

  6月3日晚间,辉丰股份同时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3.08亿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下称“辉丰石化”)进行增资。

  公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辉丰石化总资产15.5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92 亿元,净利润6503.26万元,资产负债率82.48%。本次增资将增强辉丰石化投资与运营等方面的总实力和竞争力。增资完成后,辉丰股份仍持有其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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