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一条“危险品品名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则并发布”的规则,在以往发布的《航空运输危险品目录》基础上,依照世界民航安排的相关文件要求,中国民用航空局拟定了《航空运输危险品目录》(2021版),现予发布。
该目录自2021年3月22日起实施,中国民用航空局2019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发布航空运输危险品目录2019版的公告》一起废止。